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等规定,建设项目应征求所在地单位和居民对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示信息将登载于“清城区人民政府网”( //www.elh504.com/)。 项目名称:清远市金洋铝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中国清远循环经济产业园(原北江工业园)。项目占地面积约56600m2,建筑面积50000 m2,年产铝型材18000吨、铝合金锭6000吨。建设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8000万元。全厂职工定员350人。 建设单位:清远市金洋铝业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中国清远循环经济产业园(原北江工业园) 联系方式:联系人,代先生;电话,0757-85236631 环评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 址:广州市大沙头二马路12号陶乐大厦302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周先生、李小姐;电话/传真,020-83878216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本次环评工作针对建设项目的施工及运营期,分析和评价区域环境现状,分析营运期的污染源特征,预测该项目对区域水、气、声等环境要素以及敏感目标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完善建设方案和环保措施的建议和必须达到的环保要求,使项目开发建设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相协调,保障区域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机械设备噪声、余泥渣土、粉尘扬尘等; 项目营运其主要环境影响:企业的生产废水、生产工艺废气、工业噪声、工业固废等; 征求项目周围群众对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 参与形式: 采取发放调查表及网上公示的形式。任何单位、专家和个人对拟建项目有何意见和建议,可采取传真或电话方式告知建设方和环评方,意见反应截至2009 年 7 月 18 日。 清远市金洋铝业有限公司 2009 年 7 月 8日